“31號休息了,1號多搞點(diǎn)。”
“不嫖娼、不洗腳、不采耳,要管住自己,學(xué)費(fèi)要湊齊。”
這些話語均來自一本“盜竊日記”
近日,華容縣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民警成功破獲一起系列盜竊案,嫌疑人馬某某落網(wǎng)。民警從其住處搜出了幾個日記本。
據(jù)辦案民警介紹
這些日記本上寫滿了文字
全部都是犯罪記錄
日期、地點(diǎn)、偷竊了什么物品
獲得多少錢等寫得非常清楚
而且還寫了一些盜竊注意事項
比如說“XX巷不好剪線”
“要特別注意監(jiān)控”等
從“盜竊日記”里不難看出
小偷的“工作”并不是一帆風(fēng)順
因?yàn)槊總€月總會有那么幾天在休息
經(jīng)審訊得知
馬某某曾因盜竊
被華容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
刑滿釋放后他曾進(jìn)廠打過工
后來覺得廠里效益不好
上班太辛苦,便重操舊業(yè)
目前,馬某某因涉嫌盜竊
被華容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
來源 | 岳陽日報全媒體記者 趙蕓 通訊員 張瑛